高職時,老師拿起課本,開始「教我們」...
營業額 = 企業總收入 減 退貨額
營業額 - 直接銷售成本 = 毛利潤
毛利潤 - 經營成本 減 財務成本等 = 純利
天啊,那啥東西啊!!??
對公司完全沒概念的小毛頭,以為口頭講一講就會懂了?
......結果還不是硬背 (攤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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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淺見:
老師第一堂課可以先讓學生思考未來想做什麼生意
並且實際以個人或組別的方式模擬開公司
當學生對公司有基本概念後,
他們就會主動「需要」許多會計/稅法相關知識
當一個人主動對知識有所可望時,根本不需要教太多,
只要給他們獲取知識的「方法」就好了,不是嗎?
老師你們不是有告訴我們:給釣竿與魚的道理嗎?接著,他們就會知道:
「喔~ 原來賺了錢除了扣掉生產成本之外,還要把其他的費用算進去... 最後還要繳稅吶! 這樣到最後我到底賺多少錢哩...」
【教育不只是把我們已知的知識/工具丟給學習者就夠了,而是要讓學習者能夠真正去使用他,不是嗎?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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